近日,孙吴法院审理三起新型民事案件,大致案情都是当事人在某宝上使用支付分免押租赁手机。这里所谓的“租手机”,实质是通过分期支付租金的方式买断价格高昂的手机。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所谓的“租手机”是当事人通过手机软件中的租赁APP,在其中选择目前市场畅销的电子设备,但是要支付总价款高于市场同类电子设备购买价格30%左右的租金,同时支付一定数额的设备买断款。
那么有的人会问了,既然价格这么高昂,为什么还会有人愿意接受并“租用”呢?承办法官了解到,绝大多数当事人“租”手机并非自用,而是在收到交付手机后将手机二次出售变现,以缓解“手头紧”。
网络“租手机”时,你不知道的“坑”有哪些呢?首先,当事人在APP下单界面中通过手动选择“租完即还”或者“租满几个月随租随还-满几个月即送”的方式下单,在确认收货地址页面,后台会提示点击“已阅读并同意《租赁协议》”,该协议一般篇幅较长,其中的重要条款会通过标黑加粗字体的方式显示,但是其中包括高额违约金条款、由当事人负担费用的争议处理方式条款等内容往往不会被当事人所注意。其次,下单时客服还会要求当事人交纳大概购机总价款20%左右的押金,并强制要求当事人购买相关保险。“租赁”电子设备的高额租金、逾期付款利息、高额违约金、强制购买保险、押金、争议处理费用相加,这部电子设备的价格能按市场价格购买两部该电子设备,如果是民间借贷,这相当于老百姓所讲的“8分利”。
所以,如此高价的手机,你还愿意“租”吗?
作者:路 杨
原标题:《【以案释法】孙吴法院:支付分免押“租手机” 你不知道的那些“坑”》